泸州发布紧急防汛令转移居民应对长江洪峰

德清 德清 2012-07-23 03:56:19
来源:互联网

  中新网成都7月22日电(记者安源)22日22时42分记者从四川泸州市委宣传部获悉,根据长江洪水预报,7月23日11时长江泸州段洪峰将达19.02米,超保证水位2.52米(保证水位为16.5米)。截止7月22日21时,长江泸州段水位为15.0米,且呈上涨趋势。为了积极应对洪水灾害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泸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发布1号命令:

  一、江阳区、龙马潭区、纳溪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汛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,长沱江沿岸凡低于19.20米以下的所有单位人员及住户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。

  二、市、区两级公安局、交警大队要加强城区的治安巡逻和交通疏导工作。

  三、市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。

  四、各级防汛指挥部要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,密切关注雨情、水情、工情,及时上传下达,保证信息畅通。

  五、严肃防汛纪律,凡因不执行市防汛指挥部命令、领导不力、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按照防汛纪律启动问责。(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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